
供应合同,是指社会主义组织之间根据国家的物资分来自配计划达成的有关物资供应的协议。买卖否犯合同的一种特殊形式。由360百科供方按期将一定数量、富质量的物资转让给需妈史装盐的方所有或经营管气优喜赵理,需方应及时接受并支付价款宪。法律特征:(1)属于计划合同,是落实国家物资分配计划的法律形式,其订立和履行皆不可违背物资分配计划。(2)主体是法人。公民个人不能成为供应合同的当事人。(3)绝大多数是长期的、分批履行的合同。一般以年度风冲终头感诗送汽衡为期,根据年度染够给早物资分配计划签订,分月乎或分季屦行,少数也有一次履行的。(4)是书面跟厚婷计算形式的合同,大都采用表格形式。双方的权利义务主要按供应条例执行,合同中一般只规定具体和补充性条款。
- 中文名称 供应合同
- 外文名称 supply contract
合同简介
即社会主义组织之间为实现国家物资分配计划而订立的一种物资供应的合同。它是社会主义国家计划经济的必然产例散扬尼县停绿盾略倒根物,是一种新型的合同形式来自。根据供应合同,一报观封控劳视离图念模路方(供方)应将一定品种、质量、数量的产品供应他方(需方),而需方应接受该项产品并按规定给付价款。供应合同的内容,通常包括供应产品的名称、质量、数量,包装容器,交货时间普拿青,地点和方法,验收程序360百科,价款支付时间和结算方式以及违约责任等条款。供应合同的如期履行,能保证国民经济计划任务的顺利完成。供应合同还是监督计划执行和使计划编制精确化的手段。十月社会主义革命后,苏联在实行计划诗否经济的同时,逐步创立了社会证议针住主义组织间产品供应合同的界对沿真液容阶形式,并于1931年从立法上确定下来,充分发挥供应合同在保障国民经济计划实现中的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将供应合同包括在购销合同之内,肯定了这一法律形式,并对合同内容、违约责任等作了规定,1984年1月国务院发布的《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作了进一步的具体规定。按照有关法规,在中国,物资分为:①国家统配物资(简称一类物资);②部管物资(简称二类物资);③一、二类以外的物资(简称三类物资)。其中一、二类物资就是根据国家物资分配计划通过供应合同的形式在社会主义组织之间进行分配的。

特征
当事人
①供应合同的当事人是社会主义组织。因为供应合同是国家在社会主义组织之间进行物资分配的法律考够关旧形式。凡列入国家房既践未我计划时期和计划年度物资分配供应范围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集体所有制合作社、队或企业,均可按计划申请分配物资,成为供应合同的当事人。这体现了社会主义组织间相互协作和支援的经济关系。
合同前提
②国家物资分配计划是订立供应合同的前提,供应合同的订立要依据国家的计划和遵守另打内持聚序规定的审批程序。
标的物
③供应合同的标的物主要是生产资料,在批发过程中的消费资料也是通过供应合同进行分配的。
长期特征
④供应合同大多具有长期的、分批履行的特征。国家物资分配计划一般以年度为限,作为供应合同的标的物,往往是供方在一年内才能陆续生产出善雷岁星的产品,同时也是需方一年内陆续需要的原材料或配件。供应合同的交货时间也多烈围村场是分批、分期进行的。
发生对象
⑤供应合同绝大多数发生在全民所有低停谓矿甚效总住制的企业、事业单位之间,所供应标的物只发生管理权的转移,而不是所有权的转移。
权利和义务
供应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第17、38条和有关条例规定,供方的基本义务是按时、按质、按量地在约定的地点将产品交付需方。为了保证产品质量,供方在交货时应同时提供产品检验合格证或双方商定的据以验收的必要的技术资料,需方在验收中如发农属形斤河虽现产品质量不符合规定或存在瑕疵,供方应按需方的意见,按质论价,或负责包修、包换提、包退,并承担有关费用。供方不能修理或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对于产品数量不足或不按期供应的,供方不仅应积极如数补足,还应承担迟延履行的违约金或赔偿损失的财产来自责任。需方的基本义务是按时验收并及时支付价款。需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按规定验收方法及时验收供应标的物,并按照国家规定或双方约定的价格和结算方式通过立户银行进行结算360百科。需方中途退货,不按农或硫绝权顶带火认额年时提货,无故拒绝或迟延验收、付款时,亦应承担不履行或迟延履行合同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