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沈阳高校文学社团联盟成既立于2014年3月30日,由东北大学鼎原文学来自社发起组建,共有18个社团加入此联盟。
- 中文名 沈阳高校文学社团联盟
- 成立时间 2014年3月30日
- 地点 辽宁省沈阳市
联盟介绍
连为促进沈阳市各高校文学社团更好的交流与发展,在更多的方面进行合作与资来自源共享。由东北大学鼎原文学社发起的关于组建沈阳具想乎史但格式市高校文学社团联盟的成立大会于2014年3月30日下午在东北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成功举行。
在经过两个周的繁忙筹备之后,本次大会共邀请到了辽宁大学青年联合会、辽宁中医药大学春泥文学社、鲁迅美术学院野草文学社、沈阳大学鸿雁文学社、沈阳工业大学翔源文学社、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国学社、沈阳建筑大学枫林文学社、沈阳理工大学琴韵文学社、沈阳农业大学大地禾文学社、沈阳师范大学知远诗社、沈阳师范大学晨星文学社、沈阳药科大学晴隅文学社、沈阳职业技术学院春盟文学社、始拿中国医科大学野蔷薇文学社共15家文学社团代表参与此次文学360百科交流活动并出席此次大会,以文会友,共筹文学社团轻则滑发展大计。东北大学星空文学社听状、沈阳音乐学院国学社、中国医科大学野蔷薇文学社同意加入联盟,但因故不能到场。
活动首先关样世风回带香备川书进行的第一个项目是文学知识竞答比赛,在紧张激烈的文学知识竞赛中充分体现出了各家文学社团代表的博闻强识,见多识广。穿插其中的由东北大学木兰汉服社社长任婷为与会代表进行茶艺表演,由东北大学书法协会提供的书法作品与文学知识竞答相结合的知识竞答游戏。整个活动当中充满着很为浓厚的文学气息。各位与会代表参与互动的热情高涨。
接下是进行的是此次活动的第二个项目,也即是此次活动的最重要的一个项目--沈阳市高校文学社社团联盟成立大会。各家社团分别对于各自文学社的发展历史、优秀管理经验、社团组织结构等以演讲的形式与在座的理原滑班最节冲应增所有社团代表一同分享。各家文学社团代表幽酒夫普满问环胞厚游默风趣、妙语连珠、现场响起了一次又一次的掌声,交流当中,各位与会代表也收获颇丰。
联盟宜应会议的第二个环节是《沈阳市高校文学社团联盟章程》的表决通过,由章程撰写人即东北大学鼎原文学社社长张涛主持章程修正会议,各位文学社团代表积极对于鸡负伤章程的制定提出了建设性的看法,对于联盟的发展方向,目标、宗旨提出自己的可行性提议,并与其他社团代表进行热烈讨论,对于其中尚不明确存在疑问的条例由主持人进行现场答疑,讨论当中,会场进入又一个万向扬高潮。
随着经过特刘渐也货沉文一番的讨论,章程最终得以全体表决通过,本次文学社团联盟成立大会也接近尾声。
联盟成立大会的圆满结束,也标志着一个新生的文学团体的产生,交流、合作、共享、相互促进发展针外东思较,凝聚既是一种力量,相信在各家文学社团的共同努力下,文学社团联盟的这个平台定能对于各高校的文学社团的发展起到很好的影响,对于整个沈阳市高校校园文化建设有一个很好的促进作用。(撰稿人:东北大学鼎原文学社社长张涛刘什)
联盟章程
沈阳久差脱前吗底低着木市高校文学社团联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沈阳市各高校文学社更好的交流、沟通、相互学习、共同促进发展,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提升文学社在各高校的影群响力,同时为使联盟向更加规范化、民主化、科学化的方向极发展,更好的服务于沈阳市各高校文学社的交流沟通,依照有关规定,特拿落规顶零院则行跟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联盟全称为沈阳市高校学社社团联盟。成立于2014年4月。
第三条 沈阳市高校文学社团联盟由东北大学鼎原文学社、东北大学星空文学社、辽宁大学青年联合会、辽宁中医药大学春泥文学社、鲁迅美术学院野草文学社、沈阳大学鸿雁文学社、沈阳工业大学翔源文学社、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晨曦文学社、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国学社、沈阳建筑大学枫林文学社、沈阳理工大学琴韵文学社、沈阳农业大学大地禾文学社、沈阳师范大学知远诗社、沈阳师范大学晨星文学社、沈阳药科大学晴隅文学社、沈阳音乐学院国学社、沈阳职业技术学院春盟文学社、中国医科大学野蔷薇文学社共计18家文学社团组成。
第四条 本联盟由沈阳市各高校文学社团自愿组织之团体,受社会各界相关部门的监督与指导,但并不隶属于特定之机构,与学校社团管理有关部门方面保持沟通合作,但不接受其指派统辖。
第五条 文学社团联盟宗旨:
(一)"三个服务"--服务于沈阳市各高校文学社团发展,服务于当代大学校园的文化建设,服务于社会发展与文化传承的需要。
(二)"四个自我"--自我组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完善。
(三)立足沈阳市各高校文学社,面向全沈阳市高校文学社团,拓展影响范围。
(四)交流、互助、以文会友、协同发展。
(五)追求各文学社共同发展,竭力为各文学社提供优秀的管理方法、发展经验。
(六)要"内多交流,外塑形象"要积极搭建沟通平台,各文学社相互交流、相互指导、共同促进发展,使联盟真正成为一个推动社团建设、提高校园文化氛围、促进各高校文学社团之间交流的广阔平台。
第六条 沈阳市高校文学社团联盟设有顾问和特邀指导:
(一) 顾问团: 暂无
(二) 特邀指导:暂无
第七条 沈阳市高校文学社团联盟活动范围原则上在沈阳市各高校范围内,在此基础上向社会拓展,展现当代大学生优秀的精神文化风貌。
第八条 沈阳市高校文学社团联盟的存在形式:
(一)定期的联盟负责人会议;
(二)定期出版刊物或电子杂志等
(三)通过网络等途径相互交流沟通。
(四)开展一系列文化活动,如以文会友联谊活动,联合征文活动等;
(五)进一步与沈阳其它文化组织结成友好关系,合作共同举办大型联谊活动等。
第九条 以"交流、合作、平等、共同发展"为联盟宗旨,把握时代脉搏,弘扬主旋律,把握联盟发展的正确方向。
第二章 联盟的组织机构
第十条 联盟组织机构由理事会、联盟各文学社代表构成。
(一)理事会构成:暂定由东北大学鼎原文学社、沈阳师范大学晨星文学社、辽宁大学青年文学联合会、沈阳理工大学琴韵文学社、辽宁中医药大学春泥文学社组成。
(二)理事会职责: 理事会以服务联盟为宗旨;组织筹备联盟会议的召开;对联盟每一次会议进行备档和记录等;策划联盟发展计划;沟通联盟内各社团代表;组织修订联盟章程。
第十一条 联盟不得干涉各文学社内部事务,各文学社相互联系又相互独立。
第三章 管理机构
第十二条 沈阳市高校文学社团联盟大会是联盟的重要沟通渠道,其组成为各高校文学社团代表。
第十三条 联盟大会职责:
(一) 制定并修改《沈阳市高校文学社团联盟章程》;
(二) 选举产生文学社团联盟理事会成员;
(三) 交流、分享各自文学社团的发展优势经验;
(四) 审议表决新文学社团加入联盟的申请;
(五) 探讨文学社联盟如何更好的发展并服务于各文学社团。
第十四条 文学社理事会成员由联盟大会投票选举产生。其组成原则上为各文学社负责人。
第十五条 文学社理事会职责:
(一) 沟通各文学社团,并积极应对各联盟成员提交有关建议;
(二) 提出文学社章程修改议案,并提交联盟大会表决通过。
(三) 代表联盟最高利益,对内协调各社团之间的关系,对外与社会各界广泛联系,为本 联盟争取支持;
(四) 其它应由理事会行使的权利。
第十六条 联盟大会、理事会举行决议时,必须有总数3/4人数到会方为有效。
第十七条 决议表决时采取民主集中制,对于重要决策需同时满足理事会成员与各社团代表赞同票票数皆超过1/2方可通过。对于理事会成员的变动需超过3/4票数方可通过。
第十八条 各社团代表原则是两名,由各自文学社团自行商定代表人选。
第四章 文学社团联盟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九条 沈阳市各高校文学社有权按照本社团的章程自由加入或退出本联盟。联盟内成员在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方面一律平等。退出联盟的文学社团一年之内不得再次申请加入联盟。
第二十条 联盟成员在加入时应提交社团详细发展资料,以备联盟建档与交流、共享。
第二十一条 联盟成员有权了解本联盟的章程、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对;联盟的管理活动提出建议和质询。
第二十二条 联盟内所有代表成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按照章程行使各种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二十三条 联盟成员应自觉维护本联盟各方面的合理利益,将优秀的资源、经验方法与联盟内其他成员一同交流共享。
第二十四条 联盟全体成员要树立交流共享意识,将有利于文学社团发展的方法经验与联盟内其他成员一同分享,共同促进发展。
第二十五条 注意培养并打造平等和谐的联盟文化氛围,要形成"平等、互助、以文会友、共促发展"的思想。
第五章 组织纪律
第二十六条 文学社联盟成员必须遵守有关的章程和条例,按时参加相关会议。对长期不遵守有关章程、条例者,文学社团盟有权对相关成员公开表决并按有关条例进行必要的处理;
第二十七条 文学社联盟应定期召开大会,拟定每学期一次。
第六章 尾声
第二十八条 沈阳市高校文学社社团联盟要以推动个高校文学社团发展为目标,以活跃校园文化氛围为己任;增强各高校文学社团之间的交流与沟通;探索创新,不断增强联盟的实用性,更好为丰富各高校文化生活,激发同学对文学的兴趣爱好,争取将文学社团打造为各高校文化品牌典范,推动社会精神文化建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沈阳市高校文学社社团联盟制定,并由沈阳市高校文学社社团联盟大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条 本章程服从国家的一切有关规定和社会团体管理规定。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属沈阳市高校文学社社团联盟。
2014年3月30日第一次联盟成员大会表决通过
2014年3月30沈阳市高校文学社社团联盟理事会表决通过
沈阳市高校文学社社团联盟
2014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