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外情协议就来自是协议当事人,为了防止婚外情而签订的协议。对于协议内的财产有效性,还没有相关的规定,但在360百科司法实践中,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对此种情况的做法是不予受理。
- 中文名称 婚外情协议
- 目的 为了防止婚外情
- 法院态度 不予受理
- 法律 还没有相关的规定
- 状态 不予受理
协议内容
婚外情协议内容经常是:如果一方有婚外情,就将财产全部分配给对来自方,或者附加其他的条件。
争议
在参与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修订专家中的一部分人认为,这个协议是无效的。婚姻关系是一种人身关系,不能适用《合同法》的规定。而且,如果书移说较认为此协议有效,将可能会因为要举证而造成捉奸成风,影响社会风气。
另一部分人认为,这个协议应当有效。因为夫妻双方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愿达成的约定有效,符合婚姻法的基本原则。持这两种意见的人,数量几乎相当。
目前,在司法实践中,上海市高期苗型天长级人民法院的对此种情况的做法是不予受理。
表现
1、双方在婚姻有效期内,为了防止另外一方出轨,而签订的协议。
2、已无感情的婚姻双方,为了家庭的完整,但又为了各自的感情发展,而私下签订的协议。
3、协来自议双方都已结婚,但想在一起,因此签订360百科协议,双方离婚后结婚。
相关案例
事件
李某和王某是夫妻,双方在刚结历实声食婚时签订了一份"忠诚协议",约定在共同生活期间互敬互爱,对家庭、配偶、子难女有道德观和责任感,并特别在协培争茶施损故甲还很能议第三项"违约责任"第二条中规定:"若一方在婚期内由于道德品质上的问题,出现背叛另一方不道德的行为(婚外情),并要以事实为依据,将受到法律制燃刑裁和经济赔偿,作为良京越应断去一方对另一方名誉损失及精神损失等赔偿,双方商定赔偿金额为3000元人民币。"
没想到,就在男方李某向法院起诉离婚后,女方王某也提出数候面上评推钟茶讨承草反诉,要求对方支付违反"忠诚协哪皇混劳备念此促买之议"的罚金1万元。虽然男方李某坚持"该协议条款是无效的",但王某代理律师象主张:该条款是夫妻双方对抽象的"夫妻忠实责任"的具体化,并未违反婚姻法的原则和具体规定。
判决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和李某在自愿基础上订立的协议有效,且王某失言看纸重老提供的证据证实了李某与其他女性的一些行为,可以认为他已经违背了夫妻间关于彼此绝忠实的约定,故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法院判决李某支付王充束岁学行序氧渐真息加某1万元。判决后,双方均未上已哥日激项观要诉。
案例
这对夫妻来自泰和县城,2005年3月登记结婚,婚后没有生育小孩。
因为工作原因,妻子经常出差,丈夫一人在家无聊,便和朋友化到外面赌博。时间一长,丈夫便和一名女赌友关系密切。其间,作宜汽力架散得理套呼场妻子发现了丈夫有出轨的嫌疑,找到丈夫谈心,丈夫当即承认错误并保证以后不再犯。
为了防止丈夫日后可住轴径氢眼实这品案能出轨,妻子和丈夫商议善签订一份忠诚协议,约色斗汽帮引参左定夫妻双方对彼此都要忠诚,若有一方出轨,出轨方便要净银触以铁府发身出户,无条件放弃全部财产,并向对方支付精神损失赔偿金5万元。
在妻子看来,这份忠诚协议应该可以让丈夫不敢出轨。可就在忠诚协议签订后不久,丈夫再一次借着妻子出差时和女赌友来往,直至发生不正当关系。
就在妻子发现丈夫出轨,拿出协议要求丈夫净身出户时,丈夫百般不同意。到最后,丈夫虽然同意离婚,却提出这份忠诚协议是无效的,夫妻共有财产应该平分。
法院判决协议有效 出轨丈夫净身出户
8日,泰和县人民法院对这起离婚纠纷案进行了审理。
法院认为,原、被告均同意离婚,法院应予以支持。原、被告之前签订的协议是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且该协议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我国婚姻法中夫妻应相互忠实的精神,亦有助于社会公德,该协议有效。
由于这份忠诚协议还写有出轨一方不仅净身出户,还得赔偿对方5万元精神损失赔偿金,妻子要求丈夫兑现这一承诺,遭到丈夫的拒绝。
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妻子同意放弃要求出轨丈夫支付5万元赔偿金,但其他事项须按协议内容执行。于是,商品房一套及房屋内家电、家具均归妻子所有,丈夫只带走个人生活用品。
对于泰和这起忠诚协议被认定具有法律效力,省高院一名王姓法官表示。法律的运用是正确的。
王法官认为,"忠诚协议"、"婚前财产协议"等,这些过去只出现在生意场上的协议,现在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家庭夫妻关系中,签订婚姻契约成为一种新趋势,所以有人在质疑,这到底是婚姻的进步还是忠诚的倒退?但有一点,婚姻忠诚协议的内容是双方自愿签订的,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对有婚外情的一方,也是一个很有效的法律救济,法律没有理由不去保护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