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科技大学木锋法学社成立于2008年。是河北科技大学文来自法学院为响应法攻常适所品官布跟制建设,服务法学教育,在已有基础上对法学先驱理事会、燕然法学论坛两社团进行每侵评群整合而成立的学术性、综合性社团。
河北科技大学十佳社团。
宗旨
木锋法学社自成立之初就一直致力于学术研究和普法宣传,本着"以法育人,以人促法;活泼和谐,互利双来自赢"的宗旨,不断开拓思维,推陈出新,以增强学生的法制观360百科念和普及法律知识为理修机世告念,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为目的,在学校法制宣传和建设的道路上不断向前发展,推陈出新。我们希望可以通过自己所学帮助更多的人解决问题,进行更加深入实际的法律宣传,也顺超至利至情专举形战同时帮助我社团社员更女课继操读提达许落协好的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把专孔还认入免深房议衡。
部门简介
木锋设有社长、副社长、团支部、学术部、宣传部、秘书处、组既鱼镇载织部等机构,各部之间分工协作,各尽其责。各部门介绍如下:
团支部 是本社团的思想旗帜,领导社团的思想建设,平时主要举办重大的团支活动,负责活动的策划脸钢菜价与总结,提高大家的问南思想认识。负责整理社团内部的人员资料与档案。
学术部 是整个社团工作的根基与核心。主要负责例会中的蜻蜓点水环节,进行案例分析。其它大型活动如模拟井队肉则践爱实交法庭等也由学术部主办,同时负责制作我们的报纸"木锋法学报",宣传法律常识。
宣传部 是木锋的形象设计师,主要负责木锋的对外宣传工作,如例会的板报和活动的展牌以及QQ、微信公众号、微博的消息推送。宣传部火现印河货外组信袁思是木锋展现自身的窗口,也是一个充分发挥才艺和刑命乎既帮条都促饭啊烧创意的平台。
秘书处 主要负责例会的会议记录,在每次大型活动过后撰写新闻稿,并参与"木锋法学报"的制作。同时协助社长及副社的工作,对一年的活动进行梳理和监督。
组织部 主要负责大型活动的组织策划,制作策划案,月怀凯以和烟组织人员布置活动会场,做好幕后工作,负责大型人事调动,配合社长完成各项工作。
日常活动
木锋例会
新闻播报:每周例会上,由部员将一周内国际、国内以及校园里发生的大事、小事、来自新鲜事进行摘要和总结,让大家了解身边的近况。
蜻蜓点水:作为一个学术性社团,蜻蜓点水是我们的核心环节。每周精选去酸概企一个经典案例,由大家发表自己的看法。集思广议,见仁见智,最终请出360百科我们的法理做裁判。
灵光一闪:由部员精选几个侦探推理小案历它脱助强担么数够例,供大家思考和抢答。灵动思维,放松心情,活跃气对速度染阻全染医士氛。
木锋跑操
每周两次的跑操,锻炼大学生身体素质,更增加社团凝聚力概运断。
经典活动
12.4法制宣传
为了弘扬法制精神,宣传依法治国,增强市民与学生的法律意识,了解国家的法律方针和政策,使更多的人知法、守法消子此末八探井,学会用法律武器解决问使系衡题。着眼于我们在校大学温福确危波研年计但到也生,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在全话增女升的政待触假丰粉国法制宣传日举办签名活动,使学生关注中国法制建设,了解中国法治进程。
模拟法庭
她朝纪异菜模拟法庭是指在教磁位集求劳续血有师的指导下由学生扮演法官、检其苏义察官、律师、案件的热本样轴重左养晚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等,以司法审判中的法庭审判为参照,模拟审各被头川他继己判某一案件的活动。通过亲身参与,将所学到的法学理论知识、司法基本技能等综合比境武与运用于实践;通过分照须则教判父雨督道析和研究案例,模拟案件的处理,解释法律规定,掌握案情与法律之间的关系,了解熟悉法学理论活学活用,以达到理论和实践相统一。
法律援助
木锋法学社每年都会深入农村基层,搭建法律咨询平台,进行记势妒法律宣普传及。
牧星湖法制图片展
每年四月初,天朗气清,惠风和畅。借此良辰美景,河北科技大学木锋法学社端双立赶谓结于置剂件职于牧星湖畔举行一年一度的法制图片展。并安排专门的人员为参观者讲解,借此宣传法律知识,进行普法教育。展览结束后,我们会把漫画免费送给与会参观的小朋友们。
获得荣象变氢消煤誉
1.2003年木锋前身--法学先驱理事会十佳社团
2.2004年十佳社团
3.2005年十佳社团
4.2006年十佳社团
5.2007年十佳社团
6.2008年十佳社团
7.2009年十佳社团
8.2010年十佳团支部及风采展示第十名
9.2010年十佳社团
10.2011年风采展示最具感染奖
11.2011年十佳社团
12.2012年度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
13.2012年十佳社团及风采展示第三名
14.2013年度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
15.2013年十佳社团
16."中国梦 法治梦"省会高校法理辩论赛冠军
17.2014年十佳社团
18.2015年十佳社团
19.2015年社团单项奖最具影响力奖
20.2016年十佳社团
社徽
为了与时俱进,突出法学特色,使其简洁明了,木锋法学社更换了新社徽和新社旗。新社徽以法律蓝为底色,加入盾牌和谤木的元素,盾牌代表防御,象征法律保护人民的利益,谤木的含义是分辨是非曲直,与木锋含义相契合,橄榄叶则代表和平。
社旗
新社旗将底色换成法律蓝,蓝色代表水,象征法律的公开透明;新社旗将社徽的元素加入进去,更能契合"木锋"的含义;新社旗在原名称前加入了前缀"河北科技大学",说明木锋法学社是一个学校社团,更加有归属感。
木锋寄语
栉风沐雨十五载,木锋法学社始终以弘扬法治精神为己任,多年来许多木锋人走上了中国法制建设的第一线,在不同的岗位上发挥自己的才能,为我国法制事业默默地做着贡献。
木锋薪传十五载,鸿鹄满志话未来。木锋法学社在一代又一代人的带领下,不断成长,砥砺前行。在奉献社会,提供法律援助的同时,木锋也向社会输送了一批又一批的优秀人才。如今,我们也将秉承历史,不忘初心,让木锋法学社在时代的号角下扬帆远航。
在继承优秀传统的同时也要大胆创新,开设一些同校园法治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实践活动,大力运用新媒体进行社团推广,加强同其他高校社团的联系与合作,推动法律信息共享,争做省级优秀社团。
社团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社全称"河北科技大学木锋法学社"
第二条:为提高我校学生的法律素质,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法律权威,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维护社会正义,反对社会不良现象,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设立本社团,订立本章程。
第三条:木锋法学社一切活动范围均围绕本章程展开。本社团组织机构人员均应按照本章程规定行使组织领导全力。社员均应按照本章程和组织机构人员的安排参加活动。
第四条:本团体的宗旨是:丰富课余文化,提高个人修养,以人为本,以提高修养为目标,以人作为活动主体,促使人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不断发展。
第五条:本社团开展的各类活动均与校园各项活动相配合,并确保其顺利进行,不从事与本社团宗旨无关的活动。
第六条:一切违反本章程的组织机构人员、会员均应作退团处理,违反校规校纪的交由学生处处理。
第七条:积极与兄弟社团合作,增进了解,扩大本社团的影响,促进本社团的发展。
第八条:本社团接受领导和社团登记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九条:本社团实行委员会领导下的社员负责制。
第二章 会员
第十条:本社团会员由校区自愿参加的学生加入。
第十一条:申请加入本社团会员必须具备下列件:
一拥护本社团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社团的意愿;
三遵守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维护社会主义制度,坚持马列毛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贯彻新时期"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等思想;
四拥有河北科技大学正式学籍的学生。
第十二条:会员加入程序:
一自愿向社团提出加入请求;
二委员会决定是否允许入会;
三:审核合格登记名单报社联。
第十三条:社员享有的权利
一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发表意权;
二参加本社团的活动,并优先获得本社团的服务;
三学生社团负责人违反章程的相关规定或校纪校规,损害社员利益的。社员有权向校团委、校社联反映情况;
四对本社团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监督;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四条:会员的义务一遵守本社团的章程;
二按时交纳会费维持社团作;三按时参加本社团组织的动;
四维护本社团的利益和名誉,不做有损社团利益荣誉的情;
五按时完成社团交办的工作;
六向本社团反映情况,提供有益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五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社团。
第十六条:社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委员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三章 组织机构、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七条:本社团以民主集中制为组织和活动原则。
第十八条:本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为社员大会。
第十九条:社员大会的职权: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社长、副社长及其他组织机构员;
三决定活动方案;
四审议工作报告,监督社团财务活动;
五决定终止事宜,其他事项等。
第二十条:会员大会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社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一条:委员会由社长,副社长,团支书,秘书长及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二十二条:委员会职责:
一执行社员大会的决议;
二筹备召开社员大会;
三决定社员的吸收和除名
四领导本社团各机构开展工作;
第二十四条:
社长职责:组织召开社员大会,社联委员会,制定委员会活动计划,负责处理委员会日常事务,协调委员会内外关系,定期向校社联、校团委及委员会大会报告委员会的工作,对外代表本社团;团支部 :是本社团的思想旗帜,领导社团的思想建设,平时主要举办重大的团支活动,负责活动的策划与总结,提高大家的思想认识。负责整理社团内部的人员资料与档案;
学术部:是整个社团工作的根基与核心。主要负责例会中的蜻蜓点水环节,进行案例分析。其它大型活动如模拟法庭等也由学术部主办,同时负责制作我们的报纸"木锋法学报",宣传法律常识;
宣传部:是木锋的形象设计师,主要负责木锋的对外宣传工作,如例会的板报和活动的展牌。宣传部是木锋展现自身的窗口,也是一个充分发挥才艺和创意的平台;
秘书处:主要负责例会的会议记录,在每次大型活动过后撰写新闻稿,并参与"木锋法学报"的制作。同时协助社长及副社的工作,对一年的活动进行梳理和监督;
组织部 :负责大型活动的组织策划,制作策划案,组织人员布置活动会场,做好幕后工作,负责大型人事调动,配合社长完成各项工作。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担任或继续担任本社团负责人:
一在校期间受到校规校纪处分的;
二从因违反有关规定被撤职或社团被宣布解散,应当承担主要责任的社团负责人;
三有上面以上主要课程不及格的;
四其他不适宜担任本社团负责人的有关事项。
第四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六条:对本社团章程的修改,须经社员大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七条:本社团修改的章程须在社员大会通过后期之内报校社
联、校团委等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生效。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未作规定的以校章、校社联总章程为准。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本社团委员会。
第三十条: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